藏獒

7岁女孩遭恶狗撕咬,已伤及大脑,狗主人的

发布时间:2025/6/2 11:30:22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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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恶狗伤人,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。

有资料表明:我国每年共发生恶狗伤人事件平均超万起,根据年当年统计的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来看,当年的狂犬病疫苗使用量就已经超过了支。

据报载,东莞曾经发生过一起失控藏獒咬伤4名市民和1名警察的现象。报道中称,市民蒋先生在大街上行走,突然,从一条小巷中蹿出了一条黑色的藏獒,当这条藏獒看到蒋先生后,便猛地扑到了蒋先生的身上,对准蒋先生的胸口狠狠地咬了下去,由于这条藏獒体型较大,尽管蒋先生试图用扫帚将藏獒赶走,但扫帚都被藏獒咬断了,因此,除了蒋先生的胸口被咬伤之外,蒋先生的左手肌腱也被藏獒咬断。当其他市民看到这个情景后,便赶过去试图将藏獒赶走,可谁知,这条藏獒竟然也向其他市民发起了攻击,于是,当场有其他4名市民也被藏獒咬伤。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:当有警察到场后,这条藏獒竟然也对警察发起了攻击,顿时,有一名在场的警察也被藏獒咬伤了。无奈之下,其他到场的警察只好开枪将藏獒击毙。

一位资深网友称,尽管狗狗已经被人们所驯化,但狗狗毕竟还是野兽,一旦狗狗发怒,狗狗对人类的伤害程度还是难以估量的。

其实,这位资深网友的说法还是非常有道理的。这不,就在11月4日,安徽固镇县就发生了一起恶狗撕咬一7岁女孩的事件。

那么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
接下来,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件事情。

事件

年11月8日,安徽固镇县的一位父亲宋某(化姓)通过某网络平台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--------

年11月4日上午,宋某7岁的女儿宋佳(化名)与宋佳5岁的堂妹在自家门口玩耍。突然,有一条恶狗直奔宋佳姐妹俩而来,宋佳的堂妹见状,便慌忙跑开了,但在宋佳也准备跑开时,恶狗却将宋佳扑倒在地并对准宋佳面部、头部开始撕咬,后来,当有村民发现这一情况后,便奋力将恶狗赶走了。

随即,医院治疗。经过医生检查,发现宋佳的头部已经被恶狗咬穿,同时,伤口已伤及大脑。在这种情况下,宋佳便被紧急送往ICU病房救治。据称,直到今天,宋佳仍然没有度过危险期。

在宋佳被恶狗咬伤的当天,派出所已经找到了狗主人。据当地警方介绍,这条恶狗是从几公里外的一个村子里跑到宋某所在的村子里的。这条恶狗在咬伤宋佳之前,先是咬了自己的主人,由于狗主人没有对恶狗进行管理,因此,这条恶狗便从家里跑了出来,跑出来后,将路遇的一条宠物狗咬伤,待这条恶狗跑到宋某所在的村子里后,便将宋某的女儿宋佳咬伤了。

在宋佳被恶狗咬伤后,狗主人仅仅是给宋某送了两箱牛奶,尔后,就不再露面了。目前,为了给宋佳治疗,宋某已经花掉了数万元,但狗主人愣是一分钱不出。

据宋佳的主治医师介绍,如果宋佳的面容不能够恢复,就需要进行整容,而整容的治疗费用差不多需要百万元。当宋某得知这一情况后,心理上的压力已经大至极点。

宋某称,他的收入不高,为给女儿治疗已经借了外债,当村里见他再也难以借到钱时,村里给他筹措了元的治疗费用。对此,他非常感激。

宋某接着称,鉴于狗主人不愿意拿钱的态度,他和他的妻子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了。尤其是他的妻子,已经有了轻生的念头了。

以上所述,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。

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,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

网友声音

网友情何以堪:狗主人既然养了狗,就应该对狗的行为负责,既然自己养的狗狗咬伤了别人,自己要要承担责任而不是逃避责任。我个人觉得:如果此一事件中的狗主人拒不承担宋佳的治疗费用,狗主人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

网友岁月如歌:狗主人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了。自己养的狗狗闯了祸,自己干嘛要逃避责任呢?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,狗主人是难以逃脱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的。

总之,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。

老胡观点

“责任”是一种职责和任务,对于身处社会的每一个个体成员来说,都是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文,是带有强制性的一种规定。

一位社会学家曾经称,自从有了社会之后,“责任”的概念便出现了。也可以说,所有社会人均具有社会责任。当某一个社会人因自己的过失或过错,而对他人造成伤害后,该社会人就必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。

老胡觉得,在此一事件当中,尽管咬伤宋佳的是狗主人的狗狗,但因为狗主人是狗狗的饲养人,所以狗主人必须承担宋佳被狗狗咬伤的治疗费责任。如果狗主人拒绝承担此一责任,肯定是会被法律所不容的。基于此,老胡希望狗主人能够尽快明白这一点,否则,一旦狗主人被法律所追究,恐怕就会悔之已晚了呢!

大家以为呢?

#安徽7岁女童被恶犬撕咬受伤毁容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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